这是《中国共产党简史》的第五章第五节,主要介绍了“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”“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”这两部分内容。【点击查看往期】
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,我们的国家还不是社会主义国家,而是新民主主义国家。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1956年基本建立的。从1949年到1956年,整体上讲就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。也可以说是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时期。因此,我们也把这段历史叫社会主义革命时期。